在篮球比赛的过程中,只有一种情况允许更换裁判,那就是裁判员意外受伤。要求换裁判本身就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可提出口头警告,或直接判罚技术犯规。
比赛的结果是不能更改的,如有一方认为裁判员(主裁判员或副裁判员)的某个宣判或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事件已对该队不利,则必须按下列的方式进行:
该队队长应立即在比赛结束时通知主裁判员:他的球队对比赛的结果提出抗议,并在记录表上标示“球队抗议队长签名” 的空格签字。
为了使这个申诉有效,主办方需要在比赛结束后的20分钟内给出这个抗议的书面确认。
这时举办方道歉,比赛过程中一般是不允许更换裁判的,除非两队同时答应更换裁判,因为裁判值裁一般是和两队都不认识的,所以说判罚*公平,除非两队中有态度不好的影响裁判判罚,那也只和球队有关,所以,重赛不行,只能道歉或是和队长一块喝杯茶,郑重承诺下次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我也遇到这种情况,不过还好不是我
篮球比赛中只要裁判员鸣哨,双方就可以换人。只有一种鸣哨的情况例外,就是第四节比赛或每一个决胜期的最后两分钟内,如果裁判员鸣哨是因为宣判防守队的干涉得分/干扰球违例,此时是进攻队得分,那么得分的进攻队不得首先获得换人,除非失分队(防守队)先请求了换人。 虽然没有裁判的鸣哨,但只要是在第四节比赛或每一个决胜期的最后两分钟内,进攻队一次成功的投篮后,失分队(防守队)可以请求换人。 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成功后,双方队均可以换人。 换人的次数不限、人数不限,但只能由替补队员向记录员提出。替补队员不得请求暂停,权力只能由教练员行使。
主教练、助理教练、代理教练(比如队长兼教练)均不得向记录台请求替换队员(可以请求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