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重点:1、对于醉酒在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公众通行的场所挪动车位的,或者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门口后接替驾驶进入居民小区的,或者驾驶出公共停车场、居民小区后即交由他人驾驶的,不属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2、醉酒驾驶汽车,无上述 8 种从重情节,且认罪悔罪,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依法适用缓刑。酒精含量在 170mg/100ml 以下,认罪悔罪,且无上述 8 种从重情节,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酒精含量在 100mg/100ml 以下,且无上述 8 种从重情节,危害不大的,可以认为是情节显著轻微,不移送审查起诉。
3、因逃跑等原因,无法作血液检测的,以呼气测试结果认定其酒精含量,并从重处罚。
4、“醉驾”案件,原则上不对血液酒精含量作重新鉴定。但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鉴定资格、鉴定样本错误、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除外。
一、关于道路的认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中的“道路”,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执行,即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然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不包括居民小区、学校校园、机关企事业单位内等不允许机动车自由通行的通道及专用停车场。
对于醉酒在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公众通行的场所挪动车位的,或者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门口后接替驾驶进入居民小区的,或者驾驶出公共停车场、居民小区后即交由他人驾驶的,不属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二、关于立案标准
对现场查获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醉酒标准(≥80mg/100ml)的机动车驾驶人,无论其对检验结果是否有异议,均立案查处,并由医疗机构或者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工作人员按照规范抽取血样,及时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未达到醉酒标准的,撤销案件。
对被查获或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在呼气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故意饮酒,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立案查处。
对被查获或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前逃跑的,立案查处。
三、关于强制措施的适用
经呼气测试或抽血检测,血液酒精含量在80mg/100ml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刑事拘留。但遇本人需要紧急就医等紧急事由不宜立即执行刑事拘留的,可以暂缓执行刑事拘留。
对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工作。无法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应当变更为取保候审,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工作。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提请或者决定予以逮捕。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采取逮捕强制措施。
对于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逃跑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中止审理原因消失后,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对未予以羁押的被告人判处实刑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可以根据生效判决或者裁定将罪犯予以羁押,送交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根据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予以收监执行。
四、关于诉讼证据的要求
“醉驾”犯罪案件,应当移送下列证据及其相关案卷材料:(1)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2)有证人的,能证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证言;(3)酒精呼气测试检验单和血液酒精含量报告单;(4)血样提取笔录或者提取登记表;(5)执法民警出具的查获经过说明;(6)现场查获的,查获时拍摄的被告人及其所驾驶车辆的照片或者视听资料;(7)其他与案件定罪量刑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户籍证明或经与全国公安常住人员信息数据库比对一致的其他身份证明、驾驶证、行驶证、证明车辆行驶轨迹的相关材料、以前的交通违法情况、前科情况等)。
被查获或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又故意当场饮酒的,以血液检测的结果认定其酒精含量。因逃跑等原因,无法作血液检测的,以呼气测试结果认定其酒精含量,并从重处罚。
呼气测试的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在提取血样前逃跑的,以呼气测试结果认定其酒精含量。
“醉驾”案件,原则上不对血液酒精含量作重新鉴定。但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鉴定资格、鉴定样本错误、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除外。
五、关于刑事处罚
惩治“醉驾”犯罪,必须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综合考虑酒精含量以及有无驾驶资格、驾驶的车辆种类、行驶的道路种类、实际损害后果等反映“醉驾”危险程度的各种因素,同时还要结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曾经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情况、其他交通违法情况等情节,针对群众关切,突出打击重点,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
1.醉酒驾驶汽车,具有以下情节之一的,不得适用缓刑:(1)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3)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中型以上机动车、或者严重超员、超载、超速驾驶的;(4)无驾驶汽车资格的(驾驶证被扣留、超出驾驶证年审期限未满一年、驾驶证记分满 12 分状态未满一年的除外);(5)明知是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或者已报废的汽车而驾驶,驾驶无牌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或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牌证的;(6)在被查处时有驾车逃跑或严重抗拒检查行为的;(7)在诉讼期间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8)曾因酒后驾驶三年内、醉酒驾驶五年内被追究的。
2. 醉酒驾驶汽车,无上述 8 种从重情节,且认罪悔罪,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依法适用缓刑。酒精含量在 170mg/100ml 以下,认罪悔罪,且无上述 8 种从重情节,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酒精含量在 100mg/100ml 以下,且无上述 8 种从重情节,危害不大的,可以认为是情节显著轻微,不移送审查起诉。
3.醉酒驾驶摩托车,认罪悔罪,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依法适用缓刑。没有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认罪悔罪,酒精含量在 200mg/100ml 以下,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其中,酒精含量在 180mg/100ml 以下,危害不大的,可以认为是情节显著轻微,不移送审查起诉。
4.醉酒驾驶机动车是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情形。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前述规定不移送审查起诉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撤销案件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对作撤销案件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醉驾”案件的诉讼证据要求立卷,并在撤销案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检察机关备案,接受检察机关监督。
人民检察院作不起诉处理、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公安机关也应当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或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5.醉酒驾驶机动车,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等其他犯罪的,依法以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并不得适用缓刑。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的,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6.认定“醉驾”共同犯罪应当根据证据严格把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行为人强令他人“醉驾”的,以共犯论处。
7.对“醉驾”犯罪并处罚金,按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 2000元计算,以此累加。
8.“醉驾”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并不因此改变适用缓刑的标准。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免除处罚。
六、附则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办理“醉驾”案件中,要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加强协调沟通,简化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以使本辖区内案件处理平稳、量刑基本均衡,确保办案的社会效果。
治理酒后驾驶,要运用好“枫桥经验”,公安机关要督促酒吧、 KTV、饭店在门口对禁止酒后驾驶作出醒目的文字提示或语音提醒,办案机关要通过法制宣传发挥刑罚的一般预防功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酒后驾驶行为的发生。公安机关要通过人脸识别等科技手段加大对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因酒驾被暂扣、吊销驾驶证或者被终身禁止重新取得驾驶证的人在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查处力度。
本纪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017 年 1 月 17 日浙江省*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办理“醉驾”案件的会议纪要》不再执行。本纪要下发前已生效的案件,不按照本纪要予以改动。
讲法哒*
首先,为什么车子会有定速巡航这个功能呢?其实,这个功能设计的初衷就是解放司机的双脚。他的作用就是,按司机要求的速度合开关之后,不用踩油门踏板就自动地保持车速,使车辆以固定的速度行驶。
从原来的高端车子才有的功能,现在已经普遍在很多汽车上出现定速巡航功能。
但是,有调查显示,很多车友虽然知道自己的车子有定速巡航这个功能,但真正使用它的只有大概10%左右的人,甚至有人压根儿就不用这个功能。很多跑高速时选择使用它,也有人说选择使用它是因为省油,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会因为担心安全问题而选择不使用它。那么定速巡航究竟是否值得用呢?我们先看看巡航系统的控制原理。
* 定速巡航工作原理
巡航系统控制单元(ECU)根据驾驶人设定的速度,车速传感器的信号以及相应的指令,自动调节节气门的开度,使汽车保持匀速行驶。具体来说,就是驾驶人通过控制开关和加速踏板设定某一车速后,巡航ECU将车速传感器输入的实际车速信号与存储器中的存储设定车速进行比较。当两个车速存在差异是,巡航ECU输出控制指令,通过驱动电路使执行器动作,增大或减小节气门的开度,使汽车在设定的车速下匀速行驶。
通俗来讲,定速巡航利用了先进的电子技术对车速进行自动调节,然后让汽车按照设定的速度匀速行驶。打开定速巡航,设置一个车速后,你的双脚就得到解放,不用一直踩着油门,而且通过智能系统调节节气门开度,还能起到省油的作用。
说完这个相信各位,对定速巡航有了大概的了解,那么该如何打开定速巡航功能呢?
* 如何打开定速巡航功能?
每个汽车品牌设计的方向盘造型不一样,所以定速巡航的开关样式与位置也有很大差别,但它的控制开关一般都布置在方向盘附近。
定速巡航主要有以下功能:
(1)开启定速巡航:“ON/OFF或CRUISE”键。
(2)降低巡航速度:“—或COAST”键
(3)增加巡航速度:“+或ACCEL”键
(4)解除或取消设定速度:“CANCEL”键
(5)设定速度:“SET”键
(6)恢复设定速度:“RES”键
具体操作步骤:
1、按下开关键,打开定速巡航系统(有些车的开和关可能在同一个按键, 当然也有些车则分两个按键的),此时仪表盘定速巡航指示灯点亮;
2、将车速提升到你需要的速度,这时候按SET键,右脚就可以松开油门了,速度就会被定在当前的时速;
3、如果需要对速度进行微调,可以按"RES"和"SET- ”就可以进行操作了;
4、另外还有三个方式可以对定速巡航进行解除:踩刹车、按取消(CANCEL)键、 按开关(ON/OFF)键;
5、如果是踩刹车或按取消键取消了定速巡航,可以按RES键恢复到之前的定速巡航速度。
整体看起来操作也算比较简单,但是为什么有很多司机不愿意使用定速巡航呢?
主要原因我总结了这几点:很多人认为长时间使用定速巡航可能会精神涣散、新手司机对于巡航系统畏惧、巡航系统使用条件有限等等。所以,在最后大师也跟大家总结了使用定速巡航要注意的几点事项:
* 开启定速巡航注意事项
1、为了避免巡航控制系统误工作,不用定速巡航时,请务必关闭开关。
2、打开定速巡航时,要注意你目前的车速和设定车速差距不要太大,否则会造成汽车的突然加速,这样不仅增加了油耗,而且还可能出现危险。
3、在城市或车辆较多的路段不要使用定速巡航,反复加速减速不但起不到巡航的效果,还会造成油耗的增加和危险的发生。
有的车型对其使用速度已经做出了限制,一般要求30或40km/h以上,才能开启定速巡航。
4、为了让汽车获得*控制,在交通阻塞或在雨、冰、雪等湿滑路面上,不要使用巡航控制系统。
因为在使用定速巡航时,刹车距离要比传统驾驶模式的长。采用传统驾驶模式时,踩刹车前脚必须要先离开油门,而当你收油后,车速已经开始下降,发动机本身也有制动作用。
5、在多弯路段或山路
在多弯路段和山路不要使用定速巡航,因为在这些路段,车速本来就应该根据路况的不同而随时发生改变,需要不停地变换踩油门和刹车。定速巡航在这种情况下,是无法持续使用的。
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川观新闻
2月18日,
1月26日22时51分许,四川高速公路公安局一分局十一大队通过视频巡查,发现一辆货车停在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220公里加900米处车道上,非常危险。民警一边试图联系该车驾驶员一边立即赶赴现场,在赶赴现场途中接到报警电话称此处发生了追尾交通事故,后车驾驶员称前车当时停在路中间,现场没有看到有驾驶员。民警到现场后发现一辆红色轻型仓栅式自卸货车停在第二车道上,车门紧闭,后方一辆小车撞在货车尾部。经民警爬车勘查后发现,驾驶室内有一男子俯卧在座位上,打开车门有一股浓烈的酒气,初步看来并无外伤,处于一种醉酒昏睡的状态,民警试图叫醒该男子,但无论民警怎么喊都不醒,最后不得不掐人中,才让其醒了过来。
经询问,该男子就是货车驾驶员杨某,他自称突然在高速路上睡着了,连发生了事故都不知道。杨某浑身酒气,民警将其引导至应急车道护栏边上用酒精检测仪初筛检测,检测值高达307.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车。之后民警将杨某带至附近医院进行血样提取,近日,十一大队收到了杨某血液中酒精浓度检验报告,血液中酒精浓度竟达到312.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这个数值也是十一大队查获酒驾以来的历史*记录。
杨某达到*的酒精浓度数值,醉酒后将车停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令人心有余悸,万幸事故没有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一时的贪杯,不以为意,可知有多少生命就是倒在了“侥幸”二字上。目前四川高速公路公安局一分局对杨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已刑事立案侦查。杨某即将面临的是6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被吊销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申请重考。
图片由高速公安一分局提供
ID:jrtt
我们前几期曾为大家分享过几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案例,也科普了相关法律法规,但依然有读者在后台咨询关于酒驾醉驾的处罚标准,今天小编就再来带领大家明确一下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以及4月1日新发布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针对酒驾和醉驾做了如下的规定:
对于普通驾驶员: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驾驶证记12分。
曾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处10日以下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营运机动车驾驶员: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处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驾驶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终身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获取机动车驾驶证。
不仅如此,酒驾醉驾还会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让您付出更多附加的代价
1、当兵或报考军校无法通过政治审查
2、公民不能入党、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
3、因醉驾被判刑,犯罪记录将伴随终生,子女报考公务员、警校军校时政审受限
4、营运驾驶人终生不得从事营运类工作
5、公职人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6、律师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7、法定代表人无法顺利办理营业执照
8、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9、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贷款、消费受限
除了以上这些涉及到法律规定和驾驶员切身利益的内容以外,小编还综合了大家在后台反馈的问题,一一为大家解答:
Q1: 酒驾醉驾的标准是什么?如何去衡量这个标准?
A1: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20mg/100ml属于酒驾,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驾。如果您对这组数据不够敏感,那么更通俗的来讲,20mg/100ml相当于一杯啤酒;而80mg/100ml相当于两瓶啤酒或二两高度白酒。
Q2:饮酒后多久可以开车?前一天晚上喝了酒第二天可否出门?
A2:人体对酒精的代谢比吸收要缓慢,由于每个人的个体差异,肝脏分解酒精的速度也不同。对酒精吸收的快,在体内分解的也快,所以很短的时间就可以开车了。而有的人吸收的慢,分解的也慢,可能过了一夜后还不能醒酒开车,因此小编只为大家提供一个用于参考的酒精摄入量公式:饮酒量(ml)×酒精含量(%)×114÷体重(公斤)=血液酒精含量mg/100ml。
①喝少于一瓶啤酒
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是有限度的,一般每小时仅能代谢10克至15克酒精。如果只饮一杯啤酒或饮一杯红酒,至少要经过6~10个小时的代谢,才能再开车。
②喝低度白酒3两或高度白酒二两以上
*在20~24小时后再开车,如果喝酒的酒精度数更高、量更大,就要过更长时间才可以开车。
总而言之,饮酒后何时能驾车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为稳妥起见,饮酒后务必要多等一段时间。
Q3:听说吃蛋黄派等食物也能检测到酒精,会不会造成交警误判?
A3:食用蛋黄派、腐乳等食物以及部分水果之后,确实会有酒精在口腔爆发,短时间内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确实能测出酒驾甚至醉驾,但口腔中的酒精会在短时间内挥发,如果您漱口了或者等几分钟再测,就不会出现问题。不仅如此,交警执法过程中如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测到酒驾或者醉驾,还会依法进行血液检测,所以如果您真的没饮酒,一般不会出现误判的情况。当然,如果您真的饮酒了,也不要找借口说只是使用了某种含酒精的食物,血液检测的结果马上就能证明问题。
Q4:酒驾醉驾出事故会如何判刑?
A4: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酒驾后酿成事故的轻重程度不同,判刑方式也不同。事故较轻,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以危险驾驶罪论处,会被判处拘役。
醉驾发生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醉酒驾车处罚》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醉酒驾车处罚、汽车定速巡航相关的体育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站,是给小编*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