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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银保监会官网披露,华夏银行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财产安全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信息安全权、违规向个人客户收取费用以及违规向贷款客户转嫁成本
文|《财经》
2021年12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披露,近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1年第19号通报《关于华夏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通报》(下称《通报》),指向华夏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相关问题。
上述《通报》指出,华夏银行存在互联网贷款利率宣传不规范,向“一老一小”等个人客户销售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违规查询、存储、传输和使用个人客户信息以及违规向贷款客户转嫁成本等七类违法违规问题。
一、互联网贷款利率宣传不规范,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称,华夏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时,对实际利率展示不全面、片面宣传低利率,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华夏龙商贷”在
监管部门称,上述做法违反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
2021年12月16日下午,《财经》
(“华夏龙商贷”微信公号)
二、适当性管理不规范,向个人客户销售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侵害消费者财产安全权
一是向“一老一小”销售不适当产品。华夏银行对购买基金的客户年龄未进行系统控制,导致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渠道向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风险较高的基金产品。该行通过代替客户风险评估、诱导客户多次评估等方式提高客户风险评估等级,并向65岁以上高龄客户销售高于其实际风险承受能力的信托产品。
二是特定业务投资者分类和认定不审慎,导致低风险承受能力客户购买高风险产品。华夏银行开展代销基金业务,未对投资者分类进行系统控制和审核。经查,部分初始风险承受能力为*类别(C1-0级)的客户,购买了R5级基金产品。
上述做法违反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规定。
三、向个人贷款客户搭售人身意外险,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华夏银行办理个人贷款时,在借款人提供充足抵押的情况下,搭售“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且保险第一受益人为华夏银行,涉及广州、武汉、成都、厦门等4家分行。上述做法违反了《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
四、格式合同强制客户接受交叉销售,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客户通过华夏银行信用卡网站申请办理信用卡时,领用合约作为申请材料嵌入申请环节,合约约定客户需同意该行向其推荐或营销其他产品和服务,未在领用合约或以其他方式向客户提供拒绝接受推荐营销其他产品和服务的选择,申请客户必须接受上述条款方可申办信用卡。上述做法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
五、违规查询、存储、传输和使用个人客户信息,侵害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一是违规查询个人客户交易信息。华夏银行未经客户授权,以“业务营销需要”“核对贷款资金入账情况”以及员工异常行为排查等为由,通过柜面非密查询等方式查询个人客户储蓄存款交易信息。涉及福州、成都、南京、深圳、南昌等11家分行。
二是违规存储和传输个人客户信息,存在信息泄露风险。华夏银行在公用互联网电脑、公用办公电脑中违规存储大量个人客户信息。在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时,通过互联网邮箱向合作方传输个人客户信息,数据交互未实现全面系统控制。上述个人客户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通信地址、银行账号、信贷记录、房产信息等。
三是违规使用个人客户信息。2019年1月至2021年3月,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向1.99万名已注销信用卡账户的客户致电营销保险产品,部分客户多次明确表示拒绝来电,该行仍持续向其电话营销。根据领用合约,持卡人注销信用卡账户后合约即终止。
上述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与客户信息保护有关事项的通知》《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
六、违规向个人客户收取费用
一是向未激活信用卡续卡客户收取年费。2019年1月至2021年3月,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向未激活信用卡续卡客户收取年费3174.35万元,涉及华夏精英尊尚白金卡、万事达钛金卡等28类信用卡。
经查,该行在信用卡到期前一个月向持卡人寄送续期新卡,旧卡到期当月,无论持卡人是否激活续卡,均预收续卡下一年年费。对上述未激活信用卡收取的年费,华夏银行未获得持卡人同意扣收年费的单独授权,也未提供任何实质性服务。
二是超出政府定价标准收取助农取款手续费。2019年1月至2021年3月,华夏银行超政府定价标准向借记卡持卡人多收取助农取款手续费2.91万元。收费标准按照取款金额的0.8%自动扣收,是政府定价标准的1.6倍,也未按规定对每月首笔取款业务免费。
上述做法违反了《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进深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等规定。
七、违规向贷款客户转嫁成本
经查,2019年1月至2021年3月,华夏银行在向个人客户和小微企业等发放抵押贷款时,违规转嫁成本,由借款人承担抵押品评估费和登记费,涉及武汉、哈尔滨、青岛、贵阳、大连等32家分行。
“华夏银行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财产安全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我局已要求其整改。针对上述问题,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禁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花样翻新、问题屡查屡犯。”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称。
华夏银行对《财经》
理财小知识
正文共:1378 字,预计阅读时间: 5 分钟
你不理财,财不理你!随着人们手中的财富越来越多,人们对于“理财”也愈发重视,但理财也并没有人们想像中的那么简单,下面桑尼就分享几个理财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01、财富的72定律
投资理财所获得的收益,一般不取出,而继续投入理财本金,实现利滚利的高收益,最终本金增值一倍所需要的时间等于72除以年收益率。
假如在银行存款1万元,年利率是2%,那么经过多少年才能增值为2万元?只要用72除以2得36,便可大概知道银行存款需36年才能翻一番。
02、投资的关键之处
对个人和家庭、亲人身体健康的投资:即使你所投资的项目每一年有*的收益,但健康情况却很差,那投资赚再多的钱又有什么用呢?
对身体健康的投资,保持有健康的身体是人生的根基,而健康是生命的基本保证和追求人生理想的前提条件,才是我们*的财富。有健康,才有生命的保证,才能实现财富的意义。
03、投资需要更长远的战略眼光
短线投资目光不能短视,长线投资也要有辩证的发展眼光,今天的朝阳产业也许明天会变为夕阳产业。选择好的投资方式,小钱会生大钱。反之,则可能会像"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金钱在于运动:金钱的本质在于流动,钱是不会休眠的。当今经济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资金只有在投资流通中才能不断实现保值和增值。投资失误是损失,而资金停滞不动也是损失。
04、投资组合的考虑因素
考虑投资组合的时候,应考虑到家庭资产的情况,风险程度,投资时间期限,变现能力,投资灵活性,都要进行综合考虑,保证在家庭有紧迫需求时能马上变现出需要的资金。
风险忍受度原则即"生活风险忍受度",保障本金是投资理财的重中之重,一切投资都需要遵守此规则。
05、理财的几个小技巧
首先,理财的前提必须是要有一定的钱财可理,而且应该要有定期的稳定收入来源,否则,无基本收入还怎么理财呢?
接着,建立一个家庭资产负债情况一览表,你需要随时清楚地掌握和了解家庭的财产数额和资产性质,同时也要了解相应的财产法规。
其次,需要多元化理财,所用的资金要多元化的投资,切不可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应分散风险,扩宽投资理财渠道,多元化增加收益。
然后,投资理财的周期需长短结合,合理搭配,做到流动性好,防止关键时期有钱而无法使用。
最后,很重要的是,理财不过是为了财富的保值和增值,有钱的最终目的是让生活过得更加幸福美满,衣食无忧,财富在适当时期应该制定适当的方案用于消费和改善生活品质。如果只是为理财而理财,那就不没有实际的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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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进度查询官网
年内巨亏却慷慨对外捐赠28亿?是醉心慈善还是另有隐情?
5月13日上午,在贵州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上,中天金融的高管团队遭到了来自投资者的“围追堵截”式提问。“在2021年亏损64亿的情况下,中天金融对外捐赠28亿元,是出何考虑?”
对此,中天金融副董事长、董秘及财务总监众口一词:因工作人员疏忽数据填报错误,实际捐赠为3884.33亿元,并对该错误表示“诚挚的歉意”。
从28亿到3884.33万,数字缩水了72倍,这样的重大财务数据错误是否构成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对该情况,深交所在对中天金融2021年年报问询函中也有所提及。至于此次问题到底是“财务造假”,还是信披违规,亦或仅需要进行信息更正,市场将持续关注。
28亿捐赠系“误填报”
中天金融28亿的“天价”捐赠,有了初步答案。
在年报季结束后,5月5日,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即向中天金融下发年报问询函。其中针对年报中的“营业外支出”部分提出质疑:中天金融2021年度对外捐赠28.53亿元,债务重组损失1.67亿元,违约金支出2.69亿元。
对此,深交所要求中天金融说明相关交易的发生时间、背景及主要内容,以及是否就相关事项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和审议程序(如有)。
由于年报问询函要求的回复时间为5月19日前,其提出的多达11个问题中天金融尚未给出应对之策。不过,针对“28亿”捐赠一事,在5月13日上午举办的贵州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上,中天金融给出了回应。
对于捐赠的28亿,中天金融副董事长石维国、财务负责人何志良在面对投资者提问时均表示: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公司年报“营业外支出”部分数据填报存在错误,公司对此数据出现错误表示诚挚的歉意。公司实际捐赠为3884.33万元。
从28亿到3884.33万,数字缩水了72倍,这样的重大财务数据错误是否构成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面对投资者的质疑,中天金融董秘仅表示:公司对此数据出现错误表示诚挚的歉意。
股民吵翻天:是否财务造假?
“错误填报”的消息一出,股吧里的网友也吵翻了天。“28亿捐款和3000万都能统计错。这家公司什么时候退市?”也有投资者质疑,从4月30日财报披露到现在近半月的时间不更正,在投资者互动时才承认错误,公司实在不负责任。
数据相差十万八千里,且并非小数点错位,更多的股民对中天金融的解释表示难以置信。“如此大的资金误差,为何连会计师事务所都没审计出来?”
回看中天金融的2021年年报,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对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过,其出具保留意见主要基于三点:华夏人寿股权收购交易进展及定金的可回收性、非公开市场投资的计量合理性与披露充分性、与持续经营假设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改善措施未能充分披露,并非基于“28亿”捐赠的问题。
在2021年报的“营业外支出”部分,中天金融列出“对外捐赠”为28.53亿元,上年发生额则仅为5836.71万元;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为3884.33万元,正是中天金融高管们所提及的“实际捐赠”金额。且加总后,中天金融2021年营业外支出合计将达到34.56亿元,与其报表内显示的“5.14亿元”差距巨大,显然存在计算错误。
而对比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其在“营业外支出”部分的内容与中天金融2021年年报披露内容有所差异。其中,“捐赠支出”部分本年金额同为3884.33万元,加上违约金支出、债务重组损失等数据,最终加总得到5.14亿元的营业外支出。
整体来看,中天金融该次28.53亿元的对外捐赠虽然闹了个“乌龙”,但并未影响财报整体数据。即便公司更正后,这28.53亿元的差额也无法转回成为当年利润。至于到底是“财务造假”,还是信披违规,亦或仅需要进行信息更正,还需要等待监管后续认定。
“蛇吞象”并购持续搁浅
在此次投资者交流会上,中天金融收购华夏人寿的进度也遭到了投资者的重点关注和提问。
中天金融方面高管表示,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仍处于被接管状态。从接管之日起,华夏人寿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停止履行职责,相关职能全部由接管组承担。公司始终密切关注华夏人寿相关事项进展,将根据2022年7月华夏人寿接管到期情况,积极与监管机构、交易对方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汇报、沟通及协商。
公开资料显示,中天金融是贵州首家上市公司,前身为中天城投,主营业务为房地产相关;自2014年开始全方位布局金融业务,陆续控股中融人寿、海际证券(现中天国富证券)等。
2017年11月,中天金融与北京千禧世豪、北京中胜世纪签订框架协议,拟以310亿元收购华夏人寿的21%-25%的股权。这场被称为“蛇吞象”的重大金融资产并购,给中天金融带来的苦果不言而喻。在支付70亿元定金后,该项交易搁浅至今。
2020年7月,银保监会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机构实施接管的公告》。鉴于华夏人寿触发《保险法》中规定的接管条件,中国银保监会派驻接管组对华夏人寿实施接管。2021年7月,银保监会再次延长接管时间至2022年7月16日,监管部门能否通过交易审批存在较大变数。
作为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之一,信永中和在审计报告中指出,截至2021年末,华夏人寿股权收购项目拟进行交易无任何进展,交易定金也未能收回。由于该股权交易的特殊性及其固有不确定性,会计所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相关审计证据。
在此次年报问询函中,深交所也要求中天金融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存在无法达成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消除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举措。且针对70亿元定金尚未计提减值准备的问题,要求中天金融说明其依据及合理性。
2021年,中天金融实现营业收入57.38亿元,同比下降19.55%;归母净利润亏损64.16亿元,上年同期为盈利5.72亿元。对于当年重大亏损,中天金融表示,利润的下降主要源于计入损益的借款费用增加、地产业务销售毛利率下降、计提了大额商誉减值准备及大额预期信用损失等资产减值准备。
华夏银行信用卡邮寄进度怎么查
经济观察网 胡群/文 中国银行珠海分行1985年发行第一张信用卡至今,已有26年,信用卡也历经实体卡1.0时代、绑定第三方支付的2.0时代之后,迈进信用卡与手机合二为一的3.0时代。受益于可触达全时段、全生活消费场景,信用卡已成为银行与客户连接高频产品之一,其中,工行、建行、农行、中行、招行、中信、广发等银行信用卡发卡量均已超过1亿张。据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第三季度支付业务统计数据显示,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7.98亿张,环比增长0.97%,人均持有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 0.57张。
然而,随着业务发展过快,一些行业乱象时常显现。12月10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2021年第三季度,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接收并转送银行业消费投诉87281件,其中涉及信用卡业务投诉44374件,同比减少8.3%,占投诉总量的50.8%。
“近一时期部分银行信用卡业务经营理念粗放,服务意识不强,风险管控不到位,存在侵害客户合法权益等行为。”12月16日,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强化信用卡业务经营管理、严格规范发卡营销行为、严格授信管理和风险管控、严格管控资金流向、全面加强信用卡分期业务规范管理、严格合作机构管理、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加强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等。
消费投诉重灾区
12月16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华夏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通报》,该通报指出,2019年1月至2021年3月,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向未激活信用卡续卡客户收取年费3174.35万元,涉及华夏精英尊尚白金卡、万事达钛金卡等28类信用卡。经查,该行在信用卡到期前一个月向持卡人寄送续期新卡,旧卡到期当月,无论持卡人是否激活续卡,均预收续卡下一年年费。对上述未激活信用卡收取的年费,华夏银行未获得持卡人同意扣收年费的单独授权,也未提供任何实质性服务。
2019年1月至2021年3月,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向1.99万名已注销信用卡账户的客户致电营销保险产品,部分客户多次明确表示拒绝来电,该行仍持续向其电话营销。根据领用合约,持卡人注销信用卡账户后合约即终止。
银保监会披露三季度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数据显示,在涉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投诉中,信用卡业务投诉14*件,同比减少1.8%,占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投诉总量的51.2%;在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投诉中,信用卡业务投诉25496件,同比减少17.4%,占股份制商业银行投诉总量的78.9%;在涉及外资法人银行的投诉中,信用卡业务投诉319件,同比减少7.0%,占外资法人银行投诉总量的62.7%。交通银行、建设银行的信用卡业务投诉量位列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前两位。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的信用卡业务投诉量位列股份制商业银行前三位。东亚银行信用卡业务投诉量位列外资法人银行第一。
信用卡业务门槛较高,大中型银行市场占比较高,但近年部分地方商业银行通过与大型互联网平台合作,在发卡量方面取得了较大突破。据经济观察网报道,美团与上海银行、江苏银行、青岛银行等联合推出的美团联名信用卡累计发卡已突破1500万张,其中2021年新增发卡近500万张。天津银行在其2020年半年中披露,截至2020年6月30日,天津银行本年新增发行信用卡13.23万张,同比增幅1956%,其中美团联名信用卡发卡占比达99.2%。
今年11月初,金融数字化联盟与银联数据共同发布的《2021年中国区域性银行信用卡业务研究报告》显示,晋商银行与银联数据和京东数科(现已更名为“京东科技”)合作,增加线上获客渠道,弥补其较难实现规模快速扩张的短板。自2019年4月开始,晋商银行截至目前已发行京东金融联名信用卡65万张。
但是,这一市场格局将发生改变。
12月17日,北京银保监局官网发布的《关于加强信用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通知》要求银行加强对互联网引流平台的合作管理,并提出,银行还应加强与互联网平台合作业务的客户信息保护,与互联网平台之间的数据传输,应严格遵循“最小必要”原则,不得将客户额度信息、账户状态、交易明细等个人金融信息传输给互联网平台。此举被市场解读为银行信用卡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将受限,而地方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受冲击较大。
倡导理性消费
实际上,从数据上看,信用卡业务的风险正在降低。
12月3日,人民银行发布《2021年第三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数据显示,截至三季度末,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7.98亿张,环比增长0.97%,人均持有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0.57张。银行卡授信总额为20.66万亿元,环比增长2.11%;银行卡应偿信贷余额为8.40万亿元,环比增长2.74%。银行卡卡均授信额度2.59万元,授信使用率为40.68%。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 贷总额869.26亿元,环比增长6.26%,占信用卡应偿信贷余额的1.04%。
“促进信用卡行业以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持科学理性消费”。12月16日,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答
实际上,信用卡的风险已开始下降。央行数据显示,2019年三季度,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919.16亿元,占信用卡应偿信贷余额的1.24%。
疫情以来,社会消费增长动能减弱,消费复苏不及预期,信用卡业务面临新的格局。今年居民消费修复一波三折且整体偏缓,疫情造成的就业和收入预期不稳,以及国内疫情反复导致防疫阶段性升级,对居民消费意愿和消费活动都产生比较明显掣肘。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到当前经济存在需求收缩压力,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居民消费仍未恢复到疫情前水平,后续刺激消费政策可期,但具体举措出台和落地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
消费与居民可支配收入密切相关,而对于绝大多数居民而言,可支配收入取决于工作薪酬待遇。11月份城镇调查失业率回升0.1个百分点至5.0%。其中16-24岁、25-59岁人口的失业率均上行了0.1个百分点,分别录得14.3%和4.3%。而16-24岁人口是刚刚走进就业市场的年轻人群,他们一方面消费能力强,一方面就业经验较少。而青年人群也是消费信贷的主流用户。
更为重要的是居民的收入信心下降,消费自然更加理性。
根据央行2021年第三季度城镇储户问卷调查报告,居民对收入的信心有所下滑,三季度居民收入感受指数为49.7%,较二季度回落1.5个百分点。居民对收入不乐观,在消费上自然也会更加谨慎,选择更多消费的居民占比为24.1%,较上季度下降1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实际同比15.1%,两年平均增速3.7%,较疫情前的水平仍有差距。10月份以来,全国多地疫情又出现抬头趋势,防控再次收紧,未来消费复苏仍面临较大压力。中国银行研究院报告认为,2022 年,疫情影响下,居民收入预期不确定性依然较大、收入增速恢复较慢,预防性储蓄动机依然较强,消费倾向将继续低于疫情前水平。
然而,当前我国人均GDP已超过一万美元,随着共同富裕的推进,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将扩大,消费发展潜力可期,随着市场规范及消费者金融素养的提高,我国信用卡市场有望得到进一步发展。
12月16日,人民银行副行长刘桂平在2021中国普惠金融国际论坛上表示,金融文化强调诚实守信、有借有还、理性投资、风险为本,既能促进物质富裕,也是精神富裕的有机组成部分。要大力培育积极向上的金融文化,强化每一个公民的契约精神和诚信意识。要增强居民和家庭的金融健康意识,在现有普惠金融覆盖面较广的基础上,通过推进金融健康建设,优化居民和家庭的财务状况,激发居民的创新创业动力和潜能,为共同富裕奠定更加坚实的群众基础。要加强金融教育顶层设计,系统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统筹开展集中性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帮助老百姓“守住钱袋子”。
数字化转型期
数字金融时代,得账户者得天下,但是,近年随着移动支付的快速发展,“沉睡”的银行卡账户一直未能找到有效激活的办法。当前人均持有银行卡接近8张,人均持有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0.57张,可当你打开钱包或者手机APP时会发现,常常使用的可能只有一两个,闲置的银行账户背后是银行业务难以触及用户的需求。
更为重要的是,如果不能提供更便捷安全的使用体验,银行卡账户“沉睡”率将更高。麦肯锡发布的报告指出,传统上,零售银行领域的客户忠诚度较高,但如今客户流失率正在升高,因为数字化技术和监管制度变化使客户更容易更换银行。
作为消费信贷的主力产品,信用卡行业整体增速放缓,但同业竞争仍旧激烈。但是在存量进展中,如何才能胜出?
《通知》要求,银行不得直接或间接以发卡量、客户数量、市场占有率或市场排名等作为单一或主要考核指标;银行应当合理设置单一客户的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上限,并纳入该客户在本机构的所有授信额度内实施统一管理;分期业务应当设置事前独立申请、审批等环节,不得与其他信用卡业务合同(协议)混同或捆绑签订等。
“当前,数字化转型大潮成为主流,信用卡行业将迎来新一轮的洗牌,可以说这是一场生死突围战。市场形势倒逼银行数字化变革,又将反向助推各家银行的分化,执着于传统模式的低端业态必将遭到淘汰,只有积极拥抱数字化变革,先于客户、先于同业转型的金融机构才能浴火重生,后续发展韧性更强。”中国民生银行副行长林云山认为,目前,商业银行的数字化转型之路上可借鉴的经验相对较少,加之监管政策的密集调整,各家银行都在“摸着石头过河”,在新兴科技与金融业务的创新融合中,普遍面临着数字化金融人才短缺、专业能力不精干、培育机制不健全的窘境。
2020年8月31日,中国银联联合多家商业银行、主流手机厂商、重点合作商户及支付机构,发布*数字银行卡“银联无界卡”;2020年至今,中信银行布局手机终端,业内网友分享“中信银行 Huawei Card” 联名信用卡,结合华为场景和生态,打造全新数字信用卡;并与小米公司、中国银联合作发行中信银行小米联名信用卡·探索版网友分享上线,这是中信银行与智能手机头部公司合作发行的又*“手机里的信用卡”产品。
然而,对于监管层而言,数字信用卡固然为消费者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但消费者权益保护也不容忽视。《通知》要求银行应当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制度和工作机制。充分披露用卡风险、投诉渠道和解绑程序,并确保销售行为可回溯。应当强化客户数据安全管理,不得与违法违规进行数据处理的机构开展合作。要求银行落实催收管理主体责任,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
《通知》第2.8条对销售回溯做出了明确且具体的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积极采取录音录像等措施完整客观记录和保存信用卡发卡业务办理、风险揭示、信息披露等重要销售环节信息,确保记录信息全面、准确、不可篡改和可回溯,并持续满足我国境内金融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司法机关调查取证的要求。记录信息应至少包括:信用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与信用卡申请相关的财务状况、信贷记录、宣传销售文本、签署后的信用卡章程和领用合同(协议)、重要提示及确认信息等。记录的信息资料自与客户业务存续期结束后应当至少保存2年。
银行如何做到可回溯?这为金融科技机构提供了更多探索空间。
“中关村科金助力银行合规高效两手抓,目前,得助·AI可视化回溯方案已合作银行及保险机构近15家,其中超过3家通过了银保监会驻点检查。”来自中关村科金智能视频云事业部负责人夏溧表示,中关村科金已在合规科技的前端做出探索,推出“智能可回溯”综合方案,包含得助·AI可视化回溯和得助·AI智能视频云两大产品,融合AI人工智能、RTC实时音视频、PRA流程自动化等前沿科技,针对金融产品销售场景,提供更高效智能的解决方案,在确保业务流程安全合规的同时,提升操作体验和服务满意度。
其中,得助·AI可视化回溯方案满足银行信用卡、理财、基金、保险、贵金属等产品互联网销售可回溯管理需求。同时,可与银行业务系统进行快速对接,具备与管控销售风险相适应的技术支持能力,满足监管部门对可回溯管理信息系统安全、合规、高效、可靠的要求,同时也助力金融机构加速数字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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